针对您提出的“借贷法院传票三次不去会怎样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当法院因借贷纠纷向您发出传票,而您未按时到庭,法院会视作您放弃了抗辩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您没有在法庭上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进行辩论的机会,因此判决结果可能对您不利,例如您需要承担借款的本金、利息以及相关的诉讼费用等。
其次,如果您有合理的理由无法按时到庭,应当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并说明理由。只要经法院批准,就可以更改开庭的时间。这样,您可以避免因缺席而带来的不利后果。
再者,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如果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强制您到庭参与诉讼。拘传是人民法院在特定情况下,针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此外,如果缺席判决生效,而您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您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综上所述,当您收到法院的传票时,应当重视并妥善处理。如果确实无法到庭,要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并申请延期审理。避免因缺席而带来的不利后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