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职先交钱违法吗
2025-07-19 劳动纠纷

未入职先交钱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表明,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进一步地,该法第八十四条还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不仅需要退还收取的费用,还可能面临罚款,并需对劳动者因此遭受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你在求职过程中遇到用人单位要求你先交钱再入职的情况,你可以明确拒绝,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收款证明、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