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上游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复杂问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上游犯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关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顾名思义,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这一罪名的成立,通常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然而,上游犯罪是否必须达到立案标准,或者是否必须经过法院判决,才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这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争议。
二、上游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情况分析
上游犯罪未达定罪数额标准:
上游犯罪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行为尚未依法裁判: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上游犯罪达不到立案标准,并不必然导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成立。在判断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否成立时,应重点关注行为人是否明知是上游犯罪所得而实施掩饰、隐瞒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达到了刑法所规定的数额标准或其他特殊情形。同时,也应注意到刑法理论与实践在这一问题上的复杂性,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