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郑永祥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合同纠纷

关于书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书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只有一方订立合同:

    • 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如果仅有一方发出要约或作出承诺,而另一方未作出相应的回应或接受,则合同不成立。
  2. 意思表示不一致:

    • 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即形成要约和承诺的合致。如果双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存在分歧,或者一方对另一方提出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且未得到对方的同意,则合同不成立。
  3. 合同客体不确定:

    • 合同的客体,即合同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如果合同客体不明确或无法确定,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不明确,则合同不成立。
  4. 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 要物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使合同成立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物的给付,则合同不成立。
  5. 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 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需要经批准、登记才能成立的合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相应的批准、登记手续,则合同不成立。
  6. 未采用书面形式:

    • 如果法律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实际履行,则合同不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已经开始实际履行,但如果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法律或当事人明确要求书面形式,那么合同仍然可能因形式不符合要求而不成立。

举例说明:

  • 假设甲向乙发出购买100台电脑的要约,但乙回复表示只愿意出售50台电脑,此时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不成立。
  • 又如,甲与乙口头约定购买一套房产,但法律或双方约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成立,而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未实际履行,则合同不成立。

综上所述,书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合同客体、合同形式等。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约定,以避免因合同不成立而产生的纠纷。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