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单价的。固定总价合同,简称“总价包干”,它以招标文件、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建设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一般约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再调整合同总价。这种合同形式本质上是为发包方承担价格下跌风险,承包方承担价格上涨风险。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固定总价合同的单价是可以调整的。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承包与发包合同中的重大设计变更:如果设计变更导致工程成本显著增加或减少,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 业主增加或减少工程总量:当工程总量发生显著变化时,合同价格也可以相应调整。
- 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合同价格。
- 固定总价合同价款缺乏计算依据:如有证据可以证明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固定承包价缺乏事实基础并实际导致利益失衡,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议定工程价款。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价格的调整都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