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能否以股东会出具”,我的结论是:一般情况下不能,但具体还需根据公司章程的实际规定和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判断。
分析说明:
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如果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决定,那么通常情况下,股东会无权直接出具对外担保的决议。
董事会与股东会的职权划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拥有不同的职权。董事会通常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包括对外担保等事项;而股东会则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如果公司章程将对外担保的决策权赋予了董事会,那么股东会就应当尊重这一职权划分。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虽然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不能出具对外担保的决议,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公司章程存在模糊或歧义,或者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特殊安排时,可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如果公司章程中同时规定了董事会和股东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共同决策权,或者股东会拥有对董事会决策的否决权,那么股东会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对外担保的决策过程。
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那么股东会不能直接出具对外担保的决议。但具体还需根据公司章程的实际规定和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