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判定串标的依据-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5-03-12 合同纠纷

投标报价判定串标的依据主要包括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串通行为,以及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判定依据

  1. 提前开启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例如,招标方在揭晓各家竞标者的价格前就已提前查看他们的投标文件并且将相关内容透露给了其他参与者,这种行为即构成串通投标。
  2. 泄露标底: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使得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能够获取不公平的优势。
  3. 商定投标价格: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这种行为明显损害了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4. 预先内定中标人: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使得招标过程流于形式,其他投标人的参与变得毫无意义。

以上行为均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行为。

二.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且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表明,投标人之间如果相互串通,通过协商、约定等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以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即构成串通投标。

我建议,在判定投标报价是否构成串标时,应综合考虑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行为表现,以及这些行为对招标过程公正性和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影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