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国犯罪按本国法律处罚叫-王丰小律师|法行宝
2025-03-12 刑事辩护

在他国犯罪按本国法律处罚的行为,在刑法上被称为保护管辖原则。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八条中,该条款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一. 保护管辖原则的定义与分类

保护管辖原则,又称安全原则或自卫原则,是指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其在国外的犯罪行为,只要侵犯了本国利益或本国公民的法益,就适用本国刑法。保护管辖原则可以分为两类:

  1. 国家保护原则:对于侵害本国国家法益的行为,不论其犯罪地在哪国,犯罪人的国籍如何,都应当适用本国刑法。这通常限于侵害国家安全、信用方面的犯罪,如内乱罪、外患罪、伪造货币罪等。

  2. 国民保护原则:旨在保护在国外的本国公民。当本国公民遭受侵害成为被害人时,应当对一定范围内的国外犯罪适用本国刑法。国民保护原则又被称为消极的属人原则,因为其并不属于属人管辖原则的范畴,而属于保护管辖原则的范畴。

二. 保护管辖原则的具体应用

  1.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条,如果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下严重罪行(即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国有权行使刑事管辖权,对其进行法律处罚。

  2. 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虽然主要应适用犯罪地所在国的法律,但根据我国《刑法》第七条,中国公民在国外犯罪也可能受到我国法律的追究。特别是,如果犯罪行为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无论罪行轻重,都将受到中国法律的追究。

三.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其刑事责任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对于已经受过外国审判并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人,我国法院在审判时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以避免双重处罚。

我的观点是,保护管辖原则体现了国家对自身利益和公民法益的保护决心,但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地的法律、犯罪人的国籍、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国际礼让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