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一个单位是不可以的,因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主体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如果个人挂靠单位,与挂靠单位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那么代缴的社保参保单位和缴费基数都是虚构的,这种行为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是违法的。
此外,从工伤保险责任的角度来看,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进一步说明了挂靠行为的复杂性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因此,建议个人不要挂靠单位,而是应该通过合法途径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保费。如果确实需要社保保障,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了解合法的社保缴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