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可由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具体分析如下:
一. 提起破产的主体
- 债务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这表明,债务人自身在符合破产条件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 债权人:同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意味着,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出现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对债务人财产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虽然此条并未直接提及提起破产,但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在未履行清算义务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这间接表明了他们也有责任在必要时提起破产申请。
二. 提起破产的部门
- 无论是债务人、债权人还是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起破产申请都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专门机关,负责受理、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可由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