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职责-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公司事务

市场监管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的监管:

    •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若违反相关规定,如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人,或未履行保护职责等,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还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 限制未成年人应当享有的照顾或优惠的监管:

    •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条,若未给予未成年人应有的免费或优惠待遇,市场监管部门需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还可处以罚款。
  3. 对场所运营单位的监管:

    • 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大型的商场、超市、医院、图书馆等场所运营单位若未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或未启动报警系统并组织搜寻,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其他部门共同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4. 对烟、酒、彩票经营者的监管:

    •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烟、酒和彩票经营者需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相关产品的标志,并对难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购买者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若违反此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罚款;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5. 对在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吸烟、饮酒的监管:

    •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若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其他部门共同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场所管理者未及时制止的,也可处以罚款。
  6. 对招用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活动的监管:

    •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若招用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市场监管部门需与其他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涉及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