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我可以拒绝吗-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公司事务

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要求的出具无犯罪记录。以下是我的详细分析:

一.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规定

  1. 出具条件:根据《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第八条,符合特定情形之一,如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等,公安派出所可以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但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再给个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 未成年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其相关犯罪记录应当被封存。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除非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

二. 劳动者权利与义务

  1. 拒绝权利:用人单位考查员工品行,应该通过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作出评判,而不应该要求员工提供“无犯罪记录”这种途径。除了特殊职业外,市民只有在被控告犯罪时,才有必要向控告机关作出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提出“无罪证明”的要求,劳动者有权拒绝。

  2. 说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有相关犯罪记录且该记录未被封存,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说明义务。

三. 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

  1. 查询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2. 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我的观点:劳动者可以基于个人权利拒绝用人单位的无犯罪记录要求,但应确保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履行必要的说明义务,以避免劳动合同无效的风险。同时,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时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查询权利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