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的要件-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合同纠纷

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 双方当事人主观上存在恶意:这意味着他们明知或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却仍然故意这么做。例如,在商业交易中,一方明知某项交易会损害集体利益,但为了私利仍与对方达成交易。

  2. 存在相互串通的具体行为:这通常表现为双方一起协商合同条款,通过这种方式达成某种默契,以实现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这种串通行为是双方共同实施的,旨在通过合同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

  3. 切实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的直接后果。例如,有人恶意串通,以低价转让国有资产,这就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只有当这种行为确实造成了损害结果时,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后果:

  • 一旦合同被认定为因恶意串通而无效,那么该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 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则应当折价补偿。
  •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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