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自什么时候起实行-曾文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12 劳动纠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

一. 施行日期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2年4月18日发布,并明确自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这一规定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健康而制定的。

二. 法律依据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条款明确指出了该规定的施行日期。

三. 适用范围

  • 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这意味着,无论在哪种类型的用人单位,只要存在女职工,都应当遵守这一规定。

综上所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自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劳动中的特殊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