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且交警判定电动车主责的情况下,关于机动车一方是否还需承担那10%的责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责任划分原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如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具体责任承担
电动车主责情况:
特殊情形:
三、赔偿流程与建议
依据认定书协商:
保险理赔:
诉讼解决:
综上所述,在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且交警判定电动车主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那10%的无过错赔偿责任。双方应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协商或诉讼,并遵循法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