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暗管必须排污才能处罚嘛-王泉律师|法行宝
2025-03-11 侵权纠纷

私设暗管并非必须排污才能受到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私设暗管的行为性质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由此可见,私设暗管本身就是一种逃避监管的行为,无论是否实际排污,都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 法律处罚的依据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这表明,只要存在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实际排污,都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2. 最高法指导案例138号也明确支持了这一观点,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污染者以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达标、没有对环境造成损害为由,主张不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 实际案例的佐证

  • 例如,在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处理的一起案件中,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废水处理设施处安装潜水泵,将未经处置的废水通过软管直接排入废水总排口,最终被处以18万元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该案例表明,即使未实际造成环境污染,私设暗管的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我建议: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不得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设施。一旦发现有此类行为,无论是否实际排污,都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