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逃逸。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避开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具体分析如下:
不知情的情况:如果在驾驶过程中,你确实没有察觉到后方有电动自行车摔倒,主观上没有逃避责任的想法,通常不被认定为逃逸。但要证明自己确实不知情,可能需要依赖一些客观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的记录等。
应知而逃避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在事故发生时,你应当能够察觉到后方的情况,比如车辆有明显的震动、声响等,但你仍然选择直接离开,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逃避责任,构成逃逸。
法律后果:如果被认定为逃逸,可能会面临罚款、扣分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处罚会更加严重。因此,如果事后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事故,应尽快返回现场与对方协商,或者主动向交警说明情况,争取更好的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是否构成逃逸,关键在于你当时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如果你确实不知情,且没有逃避责任的行为,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但如果你应知而逃避,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逃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