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裁定书送达后还能提起异议吗-王志伟律师|法行宝
2025-07-14 经济纠纷

抵债裁定书送达后,案外人仍有可能提起异议。具体能否提起异议,主要取决于执行程序是否已经终结。

  1. 执行程序未终结时:根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若作为执行标的的财产尚未执行终结,比如债权尚未完全清偿,或者执行标的的产权变更登记尚未完成,那么案外人可以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异议。

  2. 执行程序已终结时:若执行程序已经完全终结,即申请执行人请求强制执行的权利已得到全部实现,那么案外人通常就不能再提出异议了。不过,这也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有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仍有提出异议的空间。

在实际操作中,案外人提出异议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其异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因此,如果你在抵债裁定书送达后想要提起异议,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作为专业律师,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