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工作送礼 算行贿的谋求不正当利益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刑事辩护

为了找工作送礼,如果符合特定条件,确实可能构成行贿的谋求不正当利益。

一. 行贿的界定

  1.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分析:在此情境下,“为了找工作送礼”若涉及向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如公务员、国企领导等)送礼,且目的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就业机会(如非通过正常招聘流程、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等),则可能构成行贿。

二. 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判断

  1. 解释:“不正当利益”通常指的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2. 应用:在找工作送礼的情境中,如果送礼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本不应获得的职位,或者通过非正常手段影响招聘决策,那么这种利益就是不正当的。

三. 实际案例理解

  • 例如,某人为了获得某公务员职位,向负责招聘的国家工作人员送礼,希望其能在招聘过程中给予特殊照顾,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的谋求不正当利益。

综上所述,为了找工作送礼,如果涉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且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就业机会,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的谋求不正当利益。我建议您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当途径寻找工作,避免涉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