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改变路灯位置是违法的。
路灯属于公共照明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人和车辆夜间出行的安全保障。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城市照明设施,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还需依法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私自改变了路灯的位置,不仅可能面临罚款,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遵守相关规定,不要擅自改动公共照明设施。如果有任何关于城市照明设施的问题或建议,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合理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