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假是带薪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这些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相应的生育津贴。
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而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意味着,无论女职工是否参加了生育保险,她们在流产假期间都应当获得相应的薪酬或津贴。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流产假的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对于流产假的规定就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略有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女职工应当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自己的流产假天数和薪酬标准。
总的来说,流产假是带薪的,女职工在流产假期间应当获得相应的薪酬或津贴,以保障她们的基本生活和经济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女职工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