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可以兼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许可人的角色定位
工作票签发人: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3.1.5,工作票签发人是由线路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主管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局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来担任。其主要职责是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以及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通常是负责确认工作现场的安全措施已经到位,并批准工作开始的人员。他们在工作过程中起着关键的安全监督作用。
二. 兼任的可行性
三.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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