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项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决定。下面我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
二.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以及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均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些规定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有效运行,同时也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