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什么之一的应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予以立案-邹玉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11 刑事辩护

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予以立案:

  1. 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 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3. 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4项(件)以上的;需要注意的是,也有说法认为需要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并且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才予以立案;
  4. 违反保密规定,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
  5.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报、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
  6.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些情形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总结出来的,一旦涉嫌其中任何一种情形,都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国家秘密的泄露。如果你有任何关于此方面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