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往来款未及时清理违反哪项规定-代基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医疗纠纷

医院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可能违反以下规定:

  1.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该条款规定“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医院作为事业单位,若其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则违反了此规定。

  2.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二十三条第五款:该条款明确“各种应收及预付款应当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清算、催收”。医院若未能按照此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同样构成违规。

  3. 《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第十七条:该制度要求“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的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一部分,也需遵循此制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否则将违反规定。

综上所述,医院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可能违反《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医院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