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赡养老人不可以由爸爸填写后再由自己填写。具体分析如下:
一. 赡养老人的填写规则
-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被赡养人主要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赡养”是指对父母的赡养,且是直接的、法定的赡养责任。
- 根据相关规定,被赡养人的信息应由纳税人本人填写,且每位被赡养人只能被一位纳税人填写为赡养老人。这意味着,如果爸爸已经填写了自己作为被赡养人的信息,那么子女就不能再填写爸爸作为自己的被赡养老人。
二. 特殊情况的处理
- 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当纳税人的父母(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且祖父母、外祖父母年满60岁时,纳税人可以将他们列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但这种情况并不适用于父子或父女关系,即爸爸和子女不能同时作为被赡养老人填写。
三. 法律依据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赡养人特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特定情况下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此规定清晰界定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综上所述,被赡养老人不能由爸爸填写后再由自己填写。每位纳税人应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填写被赡养老人的信息。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