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探亲假父母配偶都在外地可以分别休吗”的问题,我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及相关实施细则,为您提供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具体为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对于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则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关于“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界定,根据相关规定,这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现在,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即父母和配偶都在外地,您是可以分别享受探望配偶和父母的探亲假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探亲假是分别计算的,且都需要满足上述的条件。也就是说,您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探望配偶的30天假期,同时,根据婚姻状况(未婚或已婚),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
综上所述,您完全可以根据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分别休探望配偶和父母的探亲假。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