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以自己编造的结算单向法院起诉,如果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构成虚假诉讼罪。具体分析如下:
一.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或司法秩序,此处的“第三者”广泛包括除行为人以外的自然人和单位。在承包人编造结算单起诉的情境中,若其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侵害了发包人、其他债权人等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即满足此要件。
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承包人编造结算单并向法院起诉,即是以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和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此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包人作为自然人或单位,若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能成为此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表现为故意。承包人明知自己提供的结算单是虚假的,却仍然恶意地提起诉讼,以追求非法的利益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即满足此要件。
二. 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承包人以自己编造的结算单向法院起诉,若其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构成虚假诉讼罪。我的观点是,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应依法予以惩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