扦插对新品种拥有着是否构成侵权-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5-02-28 知识产权

扦插对新品种拥有者是否构成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 扦插行为的法律界定

扦插是一种将植物的部分营养器官(如茎、叶、根)插入适宜基质中,以促使其生根、发芽并发育成独立新植株的繁殖方式。在法律上,扦插作为无性繁殖的一种手段,如果涉及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的品种繁殖材料,可能构成侵权。

二. 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

  1. 是否构成未经许可的生产繁殖行为

    • 根据《种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 如果扦插行为未经新品种拥有者许可,且产生了新的繁殖材料,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2. 是否构成私人非商业性使用的例外

    • 法律上可能存在私人非商业性使用的例外情况,但这需要综合考虑被诉侵权行为的主体性质、种植行为规模、是否营利等因素。
    • 如果扦插行为是出于私人非商业性使用,且未对新品种拥有者的市场竞争利益造成损害,那么可能不构成侵权。但这一例外情况通常不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

三. 实际案例分析

  • 在某些案例中,如“百一案评”中涉及的“杨氏金红1号”猕猴桃品种侵权案,法院就认定了未经许可的扦插种植行为构成了对新品种权的侵害。
  • 在该案中,石丈空合作社从案外人处购买“杨氏金红1号”接穗后,通过嫁接进行种植,并产生了新的繁殖材料。尽管合作社辩称其种植行为属于私人非商业性使用,但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了侵权,并判决其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四. 我的建议

  • 在进行扦插等无性繁殖行为前,务必确保已获得新品种拥有者的许可,以避免潜在的侵权风险。
  • 如果对新品种权存在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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