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法律关系导致互负债务 执行过程中能否抵消-陈子彬律师|法行宝
2025-07-08 经济纠纷

在同一法律关系导致互负债务的情况下,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抵消的。下面我将从抵销的程序、条件以及数额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1. 抵销程序:

    • 实践中,对于双方互负债务并在执行中的抵销程序,存在不同观点。一种认为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可在执行程序中出具相关文书,告知被动债一方债务抵销;另一种则认为应直接立执行异议案件,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进行审查。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超过申请执行期间或者其他阻止执行的实体事由提出阻止执行的,法院应当按照执行异议案件予以立案。因此,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进行抵销审查是更为合适的途径。
  2. 能否抵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中债务抵销的条件为: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者经申请执行人认可,所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 如果双方互负的债务性质相同,均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如合同关系)产生的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债务,且均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都已经进入执行程序,那么是符合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的。
  3. 抵销数额:

    • 抵债数额应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 在进行抵销时,应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进行抵销。
    • 债务抵销后,不足的部分应该继续执行。

综上所述,同一法律关系导致互负债务时,在执行过程中是可以进行抵消的,但需要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进行审查,并确保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抵销数额则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并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抵销。如果你在具体案件中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