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在中国将委托书翻译成英文再做公证。外籍人委托中国人卖房的中文委托书,在进行公证时,并不需要特别将其翻译成英文。公证处会对中文委托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并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委托人的身份和意愿。只要委托书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且委托人的身份和意愿得到确认,公证处就可以为其办理公证手续。
在具体操作时,外籍委托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房产证明材料以及委托书等文件,并前往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公证处会根据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对委托书进行审查、核实,并最终出具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证时不需要将委托书翻译成英文,但如果后续需要将公证书用于国外,可能需要根据使用国的要求进行翻译和认证。因此,在办理公证时,建议外籍委托人咨询清楚使用国对公证书的具体要求,以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