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部分材料,公司应当提供。具体分析如下:
一. 材料提供责任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这表明,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即公司)有责任提供相关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资料。
二. 具体材料清单
- 虽然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医疗的相关记录(如诊断书、治疗记录、医疗费用清单等)、身份证明等。其中,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医疗记录通常由公司或工伤保险机构掌握,因此公司应当提供这些材料。
三. 公司的义务
- 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员工发生工伤并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有义务协助员工准备并提供必要的鉴定材料。这是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的一部分,也是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部分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医疗记录,公司应当提供。如果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员工可以依法向其主张权利,并要求其提供必要的鉴定材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