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犯 刑法依据-孙能能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以下是关于吸收犯的详细解析:

一、吸收犯的要件

  1. 数个犯罪行为:吸收犯必须包含数个犯罪行为,且每个行为都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如果数个行为中一个是犯罪行为,其他是违法行为,则不构成吸收犯。
  2. 吸收关系: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吸收关系,即一个行为容纳其他行为,只成立一个行为构成的犯罪,其他行为构成的犯罪失去存在的意义,不再予以定罪。这种吸收关系通常基于犯罪行为之间的密切联系,如前一犯罪行为是后一犯罪行为发展的必然阶段,或后一犯罪行为是前一犯罪行为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吸收犯的处断原则

对吸收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这意味着,在数个犯罪行为中,只根据吸收行为来定罪量刑,其他被吸收的行为不再单独定罪。

三、吸收犯与牵连犯的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吸收犯,可以将其与牵连犯进行对比。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与吸收犯的主要区别在于:

  1. 行为数量与关系:牵连犯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且这些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而吸收犯也是数个犯罪行为,但这些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
  2. 处断原则:牵连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从重处罚,即根据牵连关系中最重的一个罪从重处罚;而吸收犯的处断原则是依照吸收行为所构成的犯罪处断,不实行数罪并罚。

四、实例分析

以案例二为例,张某伪造印章和伪造发票的行为,前一犯罪行为(伪造印章)被后一犯罪行为(伪造发票)吸收。因为伪造印章是伪造发票的一个环节或手段,二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且伪造发票的行为更为严重,因此只以伪造发票罪定罪处罚,不再对伪造印章的行为单独定罪。

综上所述,吸收犯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涉及数个犯罪行为之间的吸收关系以及如何处断的问题。在理解和应用吸收犯时,应注意与牵连犯等其他犯罪形态的区别,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如果你有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