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证明该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相关证据。具体来说:
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证据:
- 例如,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股东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财务账簿及会计报表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股东是否出资或是否足额出资的直接证据。如果这些材料显示股东未按约定出资或出资不足,那么这些就是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有力依据。
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 需要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证明,以表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这通常可以通过法院的财产查询结果、审计报告或者被执行人的财务报表等来证明。
申请执行人的身份和申请:
- 申请执行人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书面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明确说明申请追加的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可能还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例如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在提交这些材料时,建议申请执行人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以确保申请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