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地下车库碰死了人,一般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以下是详细分析: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定:
- 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该罪主要发生在“道路”上,即供公众通行的公共场所。它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 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该罪是指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它并不特定于“道路”或交通运输领域,而是涵盖了所有因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
地下车库的属性:
- 地下车库通常被视为一个相对封闭、不对外开放的空间,不属于供公众通行的公共场所,也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定义的“道路”。
法律适用:
- 在地下车库内开车碰死人,由于该行为并不发生在“道路”上,且通常不涉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问题,因此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 相反,这种行为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即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
综上所述,开车在地下车库碰死了人,一般应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当然,具体案件的定性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详细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