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轻微犯罪不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分析如下:
一.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定义与范围
-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当事人未受过刑事处罚的书面凭证。对于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无论罪行轻重,均不属于“无犯罪记录”的范畴。
二. 轻微犯罪也属于犯罪记录
- 根据我国法律,犯罪记录是指个人因违反刑法而被法院判处的刑罚记录,这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即使是轻微犯罪,如被判处轻微的刑罚(如罚金、拘役等),这些记录也同样会被纳入个人的犯罪记录中。
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轻微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反,它明确了犯罪记录的定义和范围,即包括所有被法院判处的刑罚记录。
四. 特殊情况说明
-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有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但这并不适用于成年人。
综上所述,成年人轻微犯罪后,其犯罪记录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