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包含九条规定。
该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2日第1781次会议通过,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旨在依法惩治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具体内容涵盖了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定罪量刑标准、非法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处罚、对未成年人、残疾人非法使用兴奋剂的惩治、在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非法使用兴奋剂的定罪、生产销售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食品的定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依法或受委托行使反兴奋剂管理职权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的责任,以及涉案物质属于毒品、制毒物品等的定罪处罚等九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