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针对公司公章被侵占的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新《公司法》第189条)的规定,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股东代表诉讼的适用条件
三. 其他救济途径
除了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外,公司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追回被侵占的公章:
四. 我的建议
在面对公司公章被侵占的情况时,我建议公司首先评估损失并收集证据,然后按照股东代表诉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提起诉讼。同时,公司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救济途径来追回被侵占的公章并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