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赠与一起住的花销用要回来吗-姚柏明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婚姻家庭

撤销赠与同居期间的花销,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具体还需根据花销的性质、金额以及双方是否有特殊约定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赠与性质的花销

  1. 一般赠与无需返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同居期间,双方基于自愿进行的日常消费,如餐饮、交通、节日礼物等,若未明确表示为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则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权利即发生转移,除非存在特定情况,否则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
    • 生活实例:比如,男方在同居期间为女方购买了一件衣服作为礼物,且未明确表示该礼物附有任何条件,那么这件衣服就属于赠与,分手后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2. 特定情况下可撤销赠与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生活实例:如果女方在同居期间对男方实施了严重的身体伤害,男方有权在一年内撤销之前的赠与并要求返还。

二. 彩礼及特殊性质的花销

  1. 彩礼的返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同居期间的花费,而是特指彩礼这一特定类型的支付。
    • 生活实例:如果男方在同居期间给付了女方大额的彩礼钱,但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 特殊性质的大额支付

    • 若同居期间的花费涉及到具有特殊性质的大额支付,且双方未明确约定为赠与或借款,那么其性质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支付的目的、金额、支付方式等因素来作出裁决。

三. 共同财产的处理

  • 若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车、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产生纠纷时应按照《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关于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处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若达不成协议,则可根据实物是否可以分割以及分割是否会减损价值等因素,选择对实物进行分割或对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总结:撤销赠与同居期间的花销,一般不能要求返还。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支付或存在其他特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则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则应按照共有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建议双方先通过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