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调解之后可以要求追究滥用职权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吗-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行政纠纷

行政赔偿调解之后,可以要求追究滥用职权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首先,行政赔偿调解是针对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而进行的赔偿。这一过程中,主要解决的是赔偿问题,即行政机关如何对受害者进行经济上的补偿。

然而,对于滥用职权的办案人员,其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这种情况下,追究其刑事责任是独立的法律程序,与行政赔偿调解并不冲突。

具体来说:

  1. 行政赔偿与刑事责任独立:行政赔偿是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补偿,而刑事责任是针对个人(包括办案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的惩罚。两者在法律性质、目的和程序上都是独立的。

  2. 滥用职权可能构成犯罪:如果办案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行为,且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那么他们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对于滥用职权的办案人员,受害者或者相关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如果侦查结果表明办案人员确实存在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判。

综上所述,行政赔偿调解之后,受害者或相关机关完全有权要求追究滥用职权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这是两个独立的法律程序,互不干扰。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