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子女和父母在一定条件下均可以作为轮候保障性住房的共同申请人。具体分析如下:
一. 未成年人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
-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1年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但需注意,如果申请人未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未成年子女不作为公租房共同申请人。
- 例如,若父母双方或一方正在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且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未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二. 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
-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 例如,若成年子女正在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且其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则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我建议在申请轮候保障性住房时,应仔细核对申请条件及共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