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怎么会被辞退-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劳动纠纷

事业编制人员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会被辞退。具体情形如下:

  1. 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例如,如果某事业编制人员连续一个月没有上班,且没有合理的请假或解释,那么单位有权解除与其的聘用合同。
  2. 年度考核不合格: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事业编制人员在工作表现上持续不佳,且不愿意接受岗位调整或改进,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3. 受到开除处分: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这是对于严重违反单位规定或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一种严厉处罚。

综上所述,事业编制人员虽然相对稳定,但在特定情形下,如连续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开除处分等,仍有可能被辞退。因此,建议事业编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工作表现,以避免被辞退的风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