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借款人,如果你将钱给了担保人,而担保人还钱后又向你要钱,这需要根据具体的保证方式和合同约定来判断责任。以下是我的详细分析:
一. 保证方式的分析
一般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那么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担保人未经上述程序就直接向债权人还款,然后向借款人追讨,其追讨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
连带责任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还款后,有权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追讨。
二. 合同约定的分析
三. 结论与建议
结论:综上所述,作为借款人,你首先需要查看与担保人之间的保证合同,明确保证方式和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如果是一般保证且未经法定程序,担保人无权直接向你追讨;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你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建议:我建议你仔细审查与担保人之间的合同,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如果担保人确实无权向你追讨,你可以据此进行抗辩;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你则需要与担保人协商解决还款事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