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中的肖像权归肖像权人本人所有。具体分析如下:
一. 肖像权的归属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的归属,即肖像权属于肖像权人本人。
- 实际应用:在广告宣传中,如果使用了他人的肖像,那么必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书面同意。这是尊重肖像权人权益的表现,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 广告宣传中使用肖像的注意事项
- 取得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三条,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这一规定强调了在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
- 特殊情况:如果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肖像,还需要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广告宣传中的肖像权归肖像权人本人所有。在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广告宣传时,必须事先取得肖像权人的书面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