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人数不包括被派遣人员。
在具体分析这个问题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法律定义与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承担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法定的雇主义务。
- 被派遣劳动者虽然在实际工作中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但从法律关系上来看,他们仍然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而不是用工单位的职工。
税务处理角度: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等税务文件的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其中,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而不是工资薪金支出。
- 这也进一步说明了被派遣人员并不计入用工单位的人数,而是作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进行管理和计税。
实际应用场景:
- 在计算企业人数时,如小型微利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场景下,通常都会明确说明是否包含被派遣人员。在这些情况下,被派遣人员往往不计入用工单位的人数。
- 例如,在《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但并不包括被派遣人员。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公司的人数是不包括被派遣人员的。被派遣人员在法律上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工,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雇主责任,并在税务处理上作为劳务费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在实际应用场景中,如企业人数计算等场合下,也通常会明确排除被派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