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对于债权人新提出的执行申请,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处理原则
避免程序冲突:破产程序是一种特殊的一般执行程序,旨在公平清偿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因此,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应暂停或中止个别执行程序,以避免与破产程序产生冲突。
保护债权人权益:虽然破产程序会暂停个别执行,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仍应得到保障。债权人可以通过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方式,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二、具体处理方式
中止执行:
申报债权:
参与分配:
三、相关法律法规
四、实际案例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债权人刘某在H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债务人易天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此时,H法院应依据相关规定中止执行,并告知刘某向S法院(破产受理法院)申报债权。刘某通过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人新提出的执行申请应中止执行,并引导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这样既能避免程序冲突,又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