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的犯人在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回家。具体分析如下:
一. 监外执行的具体条件
-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如果服刑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且需要保外就医,这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此时,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这类服刑人员,法律也允许暂予监外执行。
-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如果服刑人员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可以考虑暂予监外执行。
二. 不得保外就医的情形
-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保外就医。
三. 监外执行的决定程序
-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 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服刑的犯人想要回家,必须符合上述监外执行的条件,并经过相应的决定程序。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