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审问犯人主要使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讯问方法和程序。具体来说:
一. 讯问的主体与程序
- 讯问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且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讯问地点: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 讯问内容: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二. 讯问过程中的权利保障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所明确规定的。
我建议,如果您对具体的审讯过程或法律程序有疑问,可以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向有关部门咨询。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