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过了再审期一般也不能启动再审。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再审程序是有着严格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特定的时间内提出,这一时间限制通常被称为“再审期间”。一旦超过了这个期间,即使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且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一般情况下也无法再启动再审程序。
这是因为,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需要得到维护,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特殊的救济途径,其启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如果允许当事人在任何时候都以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那么将会严重破坏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也会给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负担。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其逾期申请再审有正当理由,或者新的证据确实具有足够的证明力,且符合其他再审条件,那么法院也可能会在严格审查后,决定是否启动再审程序。但这只是一种例外情况,并不改变“过了再审期间一般不能启动再审”的基本原则。
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错过了再审期间,即使有新证据也难以再启动再审程序,只能通过其他途径来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