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的设立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来说,乡镇法律服务所由乡镇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经县(市、区)司法局批准而建立;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则由街道办事处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组建。此外,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实行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制度,核准登记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
一. 乡镇法律服务所的设立
二. 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的设立
三.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的一般要求
我的观点:法律服务所的设立是一个严谨而规范的过程,旨在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无论是乡镇法律服务所还是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其设立都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以确保法律服务的合法性和专业性。